陈实,字秀卿。琼山人。明孝宗弘治十五年(一五〇二)进士,授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,改北御史,出为常州知府。卒于官。清雍正《广东通志》卷四六有传。
明常州府无锡人,字嘉言,号蓉湖。弘治六年进士。任户部主事,出为饶州知府,桃源洞民变,奏建万年县以治之。官至江西左布政使。嘉靖初致仕。
明浙江钱塘人,字元倩,一作玄倩,又字振祖,号退士。崇祯九年举人。十六年授开封府推官。时城被河灌,无人,乃驻封丘。十七年,奉周王渡河居杞县,与刘洪起募兵。福王擢为监察御史,巡按河南。潜夫请加洪起为将军,马士英不听。旋被召还。又被马士英诬为“私谒妖妇”(指自称福王妃之童氏),下狱。南都失,归。鲁王加太仆少卿,进大理寺少卿,兼御史。兵败走山阴,率妻妾投水死。
袁邮,字伯高,号温溪。东莞人。师事湛若水。明世宗嘉靖三年(一五二四)贡生。授万载训导。历湘潭教谕、庆远府教授。民国《东莞县志》卷五七、民国张其淦《东莞诗录》卷一一有传。
明大名府大名人。世宗孝洁皇后父。诸生。嘉靖元年授鸿胪寺卿,改都督同知。封泰和伯。乞武清、东安地各千顷为庄田。给事中张汉卿谏阻,不纳。竟给以八百顷。及皇后崩,万言亦绌。
郭大治,字思道,号粤白。番禺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年(一五三一)举人。萍乡教谕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二七九有传。
陈玄,原名默甫。东莞人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一三七一)进士,官陕西岐山县丞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六八。
陈岳,字乔伯,号龙阳。东莞人。明神宗万历间诸生。事见民国张其淦《东莞诗录》卷一八。
陈稶,字仲芳。番禺人。明英宗天顺七年(一四六三)进士。官广西右布政。卒年七十八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五有传。
郭凤举,揭阳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八年(一五三九)贡生。事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六。
庄昶(1437~1499)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孔暘,一作孔阳、孔抃,号木斋,晚号活水翁,学者称定山先生,汉族,江浦孝义(今江苏南京浦口区东门镇)人。成化二年进士,历翰林检讨。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,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,与章懋、黄仲昭同谪,人称翰林四谏。被贬桂阳州判官,寻改南京行人司副。以忧归,卜居定山二十余年。弘治间,起为南京吏部郎中。罢归卒,追谥文节。昶诗仿击壤集之体。撰有《庄定山集》十卷。
陈三俊,字泽吾。南海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连城知县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四。
陈珖,镇平人。明孝宗弘治十七年(一五〇四)解元。官南京户部员外郎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二。
陈伯蕃,海阳(今潮州)人。明末人。黄渊之友。事见民国《大埔县志》卷一九。
明广东东莞人,字廷肇,号清澜。嘉靖举人,授教谕,历信阳知县,以母老辞归。专精著述,尤精于理学。著《学部通辨》,谓阳明之学乱道误人,赞朱熹、陆九渊之说。又有《皇明通纪》、《治安要议》、《滥竽录》、《乐府通考》。
明浙江山阴人,家居南京,字鸣轩,一字九皋,号海樵,一作海鹤,又作水樵生。嘉靖四年举人,袭其祖军功,官绍兴卫百户,非素志,因弃官称山人。自少时即博览奇帙名帖。曾得奇病,乃自学为医,七年而愈。工诗善画,水墨花草最为超绝。有《海樵先生集》、《越海亭诗集》。
陈舜法,字予若,号将隐。东莞人。明思宗崇祯间诸生。事见民国张其淦《东莞诗录》卷二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