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耀,字郁文,号十岳。番禺人。事见明张乔《莲香集》卷二。
韩丽元,番禺人。韩上桂叔父。事见明韩上桂《韩节悯公遗稿》卷末附录。
钟景星,字叔辉。东莞人。少习举子业,就试,鲜礼遇于有司,遂厌弃之。闻湛甘泉讲学西樵,遂往从焉。虽往来诸名公间,终身未尝有所干人,以此益重之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九有传。
韩鸣鸑,字伯举。博罗人。明神宗万历十年(一五八二)举人。年四十一卒。清乾隆《博罗县志》卷一二有传。
明应天府高淳人,一说溧水人,字彦恩。洪武中官刑部尚书。靖难之役后,谪宁海县丞。成祖杀方孝孺族党时,匿孝孺九岁幼子方德宗,使得免祸。
明江西临川人,字寿卿。宣德末荐授仁和县训导,后分教常州,迁仁和教谕。景泰六年征入翰林,修实录。未几得疾卒。博通经史,工诗,善古文,亦能书,得欧阳询法。有《东轩集》。
钟士楚,字匪材。程乡(今梅州梅县)人。明光宗泰昌元年(一六二〇)贡生,历官都匀经历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三〇五、清光绪《嘉应州志》卷二三有传。
钟政,顺德人。以子吕赠卫经历。事见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一七。
钟渤,晋大中大夫。卒于家。著有《东冈集》。明张二果、曾起莘修纂崇祯《东莞县志》卷五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六有传。
明苏州府常熟人,字仲雪。万历四十四年进士。官至布政司参政。能诗词,有《诗经脉》、《四如山楼集》。
明末清初浙江归安人,字子蘧,别号蘧庐居士。韩敬子。诸生。敬以党附汤宾尹见摈于时,纯玉以是抱憾,不求仕进。有《蘧庐诗集》。
明广东文昌人,字克彰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迁刑部员外郎,以忤太监刘瑾,罢归。瑾诛,起复,累迁刑部郎中,河南副使。为官廉能,称天下第一。卒于官。囊无余资。
明广东南海人,字必华。宣德七年举人。景泰中知沔阳州,有惠政。官至广西太平知府。有《鸣盛集》。
明广东东莞人,字天庆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授南京大理寺评事,断狱平恕。调京师,历官寺正。嘉靖初,以议“大礼”,被廷杖。出为江西按察佥事,执法不避权贵。官至湖广按察副使。
韩启运,番禺人。明神宗万历三十一年(一六〇三)举人。任平远教谕。事见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六。
明应天府上元人,字考叔。出身孤贫,卖画为生。善山水、花卉、佛像,宗宋人,不袭粉本,所画均无雷同,每月必画大士像施给寺院。书师《黄庭经》。诗亦清迥绝俗。天启七年尝与校胡正言《十竹斋书画谱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