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有大,光宗绍熙四年(一一九三)知金溪县时,曾为陆九龄、陆九渊建祠(《象山先生全集》卷三六《年谱》)。
王子献,复右朝议大夫。事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二五、二九。
宋大名人,寓三衢,字中玉。王素后人。徽宗政和五年上舍出身。高宗绍兴二十五年为礼部侍郎、右正言兼侍讲。次年使金,汤鹏举劾其谄事秦桧,公然受金罢。善楷书。作梦山堂,吕祖谦等皆有题咏。
王莱,字邦基,又字基仲(《淳熙稿》卷一二《赠王教授基仲》),号龟湖(宋王光溥《自号录》),无为(今属安徽)人。之道子。孝宗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进士(清乾隆《无为州志》卷一二)。淳熙八年(一一八一)为建康府教授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八)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,知池州贵池县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三之四)。有《龟湖集》十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已佚。
王揆,尤溪(今属福建)人。孝宗乾道五年(一一六九)进士(清乾隆《福建通志》卷三四)。
王暨,字文昌,四明(今浙江宁波)人。宁宗庆元五年(一一九九)进士(《宝庆四明志》卷一○)。授广德尉,调天台尉(《浩然斋雅谈》卷中)。累官中书舍人(《甬上宋元诗略》卷八○)。
王有元,字会之。与贺铸同时(《庆湖遗老诗集》卷九)。
宋襄阳谷城人,字振翀。王之望父。哲宗元符三年进士。授将仕郎、延安府法曹参军。调严州司法参军,活劫衣禁卒五人。知汉阴,临以简易。拟通判济州,不赴,又得徽州,以金人来犯,未赴而卒。为人淳质任真,不事表露。居官廉洁,不蓄资财。
宋太原人,字圣美。未冠中进士。神宗熙宁二年,为监察御史里行。三年,以疏奏与面奏事反复不一,贬知上元县,累迁提举两浙常平。元丰二年,入为集贤校理,参与修定《说文》。哲宗元祐七年,历秘书少监,迎伴辽使。以御下苛刻,为军吏刃伤,出知济州。绍圣二年,复入进秘书监。三年,知明州。时人以其善交结要人子弟,称为“衙内钻”。
宋台州临海人,字叔宝,号达观。度宗咸淳四年进士。授国子博士。恭帝德祐元年,权知本州事。元兵南下,与兵部侍郎陈仁玉集民坚守,城陷投泮水自尽。
宋澶渊人,徙居长安。擅长唐律诗。历官著作佐郎,通判彭州。因愤责太守不法,失官,隐居与豪士游。真宗大中祥符初,起监终南山上清太平宫,官至右赞善大夫。
王山,魏人(《夷坚三志已》卷一)。著有《笔奁录》七卷,今不传(《宋史》卷二○六《艺文志》五)。今录诗七首。
宋明州鄞县人,初名慎思,字有之。避孝宗讳改今名,易字承甫。王勋子。以父荫补将仕郎,授抚州宜黄县主簿。累官通判潮州。宁宗庆元末为广西提刑。善治狱,遇事敢为,廉洁守家法。性嗜学,多录未见之书,喜为诗。有《荆澧集》。
宋建康人,字德言。高宗绍兴五年进士。权国子正,时初建大学,亡旧规,纶厘正其弊。二十四年,为监察御史,忤秦桧罢去。桧死,召为起居舍人。试中书舍人,高宗躬亲政事,诏命填委,多纶所草。二十八年,除同知枢密院事。带病使金觇敌,知枢密院事。官终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。卒谥章敏。有《瑶台集》。
宋济南人,字庆曾,号两河。徽宗崇宁三年进士。曾知道州。后依附秦桧,力主和议。任御史中丞,劾罢宰相赵鼎。任参知政事,与秦桧合谋罢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兵权。为奉迎扈从礼仪使,坚拒偿韦太后为犒从者而向金使所贷金,帝欲诛之,为桧所救。寻奉祠归。有《两河集》。
宋婺州金华人,字元章。王柏弟。幼为童子科,学问文章有名于庠序。能传家学。
王景云,字仲庆,溧水(今属江苏)人。度宗咸淳间以荐授清流簿。与弟景华尝捐资建怡怡亭。事见清光绪《溧水县志》卷一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