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常州晋陵人,字子固,一字全真,号东山居士。徽宗崇宁二年进士。擢监察御史。高宗建炎初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,主张恢复中原,反对画江自守。历御史中丞、翰林学士、同签书枢密院事。四年,除参知政事。未几罢知绍兴府,改福州。六年,复参知政事,兼权枢密院事。后历知婺州、洪州、建康府。卒谥文靖。有《毗陵集》。
张孝纯,字永锡,滕县(今山东滕县)人。哲宗元祐间进士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通判滨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方域五之二九)。政和四年(一一一四)为河北路转运判官(同上书崇儒二之二五),移永兴军路。宣和五年(一一二三)以龙图阁直学士、通议大夫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,兼知太原府(《山右石刻丛编》卷一八《圣母庙谢雨文》),金兵陷太原时被俘。金人扶立刘豫,任为丞相。致仕,卒谥安简。事见《中州集》卷九、《南宋书》卷一三。今录诗三首。
张思,毗陵(今江苏常州)人。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(《咸淳毗陵志》卷一一)。哲宗元祐五年(一○九○),知江西永丰县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一四)。今录诗三首。
宋颍州汝阴人,字夷甫。以经术著称。初隐居,屡召不起,欧阳修、王安石等皆称荐之。神宗熙宁中王安石变法,秩极赞同,一召即起。历官右正言、宝文阁待制兼侍读。于政事无所建明,闻望日损。
张劝,字闳道,永福(今福建永泰)人。哲宗元符三年(一一○○)进士。徽宗政和元年(一一一一)监越州税务(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一一○)。七年五月,由诸王府赞读除直龙图阁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三三之三一)。八年,为嘉王府学官(同上书帝系二之二一)。宣和元年(一一一九),以中书舍人兼诸王府赞读(同上书方域三之二二)。后历给事中、御史中丞,除述古殿学士、知福州,除工部尚书,终大中大夫(《淳熙三山志》卷二七)。今录诗二首。
曹逢时,字梦良,乐清(今属浙江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,授严州司户。知临江县。除福州教授,未赴而卒。明永乐《乐清县志》卷七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四四有传。
张森,字馀之,浦江(今属浙江)人。祚子(清光绪《浦江县志》卷九)。理宗淳祐时以明经补太学生,授潭州儒学教授。有《静轩诗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金华贤达传》卷九、《金华诗粹·姓氏传略》。
宋幽州安次人,字日用。后晋天福中进士。仕后周为右拾遗、直史馆、知制诰。时从弟扈载为翰林学士,兄弟并掌内外制,号二扈。入宋,由中书舍人迁翰林学士。太祖乾德六年复知制诰,充史馆修撰。开宝中与李穆等同修《五代史》,详定《古今本草》。太宗即位,拜中书舍人,复翰林学士,与李昉同修《太祖实录》,同编《文苑英华》。雍熙三年,以工部尚书致仕。性沉厚,不言人是非。自张昭、窦仪卒,典章仪注,多蒙所刊定。有《鳌山集》。
宋人,世居湘州,后徙镇江,字隆吉。度宗咸淳四年进士。调钱塘尉。有诗名,好吟咏。宋亡,入茅山,依其弟柱,从老氏学。有《梁隆吉诗抄》。
曹泳,秦桧姻党。高宗绍兴二十年(一一五○)任两浙转运副使(《宋史》卷三○《高宗本纪七》)。二十二年知越州(《嘉泰会稽志》卷二)。次年,除直显谟阁移知临安府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四七)。二十四年,兼权户部侍郎。二十五年十月罢,新州安置(《宋史》卷三一《高宗本纪八》)。
宋宁国太平人,徙润州,字子美,号立庵。理宗宝庆二年进士。历溧阳尉、镇江通判,所至有治声。拜殿中侍御史,弹劾不避权贵。寻出任江西安抚使、知江州,以忤丁大全罢官。
章杰,建州浦城(今属福建)人。惇孙。徽宗宣和六年(一一二四)进士。高宗建炎四年(一一三○)为福建路转运判官。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,徙广东路。四年,措置福建路籴买公事。五年,主管台州崇道观。七年,起为广南东路转运副使(以上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三四、七○、八三、九○、一一二)。十一年,知江阴军(明嘉靖《江阴县志》卷一二)。二十年,由知衢州罢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六一)。事见明嘉靖《建宁府志》卷一五。
章天与,孝宗乾道四年(一一六八)举遗逸,官大理评事。事见明万历《新昌县志》卷一○。
曹一龙,四明(今浙江宁波)人。理宗淳祐九年(一二四九)知郴州(明万历《郴州志》卷二)。
梅泽,字说之,吴郡(今江苏苏州)人。徽宗崇宁元年(一一○二),为官,行役陕西(《金石萃编》卷一四三)。宣和二年(一一二○),以朝请大夫知歙州,四月到官,十月召还(宋《新安志》卷九)。今录诗四首。
曹清,字立夫,真定(今河北正定)人。曾知彭泽县(清康熙《九华山志》卷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