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顺之,号练溪居士,婺源(今属江西)人。游乡校,以诗名,尝得句法于吴可,与程洵有交。有《练溪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尊德性斋集》卷二《跋练溪诗话后》、明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一二。
张灏,字子文(《全蜀艺文志》卷九),遂宁(今四川潼南西北)人。光宗绍熙四年(一一九三)进士。宁宗庆元中知云安军。事见清道光《夔州府志》卷二四。今录诗二首。
宋江陵人,徙淄川,字坚白。纯介好学。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。端拱初擢著作佐郎。淳化中以荐迁殿中丞,出知忠州,坐为李顺破城贬。真宗景德初,召试舍人院,改太常丞、直史馆,为国史编修官。大中祥符中命为左司谏。九年,仁宗开府,命为王友,府中文翰皆其所作。国史成,拜吏部员外郎,改礼部郎中,又加吏部兼左谕德。未几,命使契丹,判司农寺。性寡合,喜读《易》。与物无竞,淳淡清素。掌右史十余岁,立殿墀上,常退匿楹间。善鼓琴。有《琴笺》及文集。
张禀,历城(今属山东)人。徽宗崇宁三年(一一○四),以朝散郎知渠州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三二引重摹冯绲碑)。
张埏,字叔信,号银峰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孝宗乾、淳间,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四)。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,以朝奉大夫知严州(《淳熙严州图经》卷一)。宁宗庆元四年(一一九八),除广西提刑(《粤西金石略》卷一○)。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,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四之一二)。开禧三年(一二○七),为广东提刑,与宫观(同上书七四之二五)。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,落职罢祠(同上书七四之二九)。今录诗三首。
张伯常,龙泉(今属浙江)人。与袁甫为友,官吴江尉(《蒙斋集》卷一一《送张伯常赴吴尉序》)。事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七五。今录诗二首。
宋温州永嘉人,字大猷。幼力学,博涉经史,善属文。徽宗宣和六年进士。调严州兵曹掾兼治右狱。高宗绍兴十三年,迁秘书郎兼国史院检讨官,因不附秦桧,罢去。历泉、衢二州通判。孝宗即位,权工部侍郎兼侍讲,上十事,皆切中要害。隆兴元年,力陈和议有六害,反对与金媾和。进工部尚书兼侍读。次年,引疾请归,居家逾月卒。
张稚圭,益都(今山东青州)人,著籍临安(今属浙江)。仁宗庆历六年(一○四六)进士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六一)。嘉祐中为秘书丞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一一)。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,知宗正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一、二一四)。五年,权提点刑狱(同上书卷二三四)。
张爚,嵊县(今浙江嵊州)人。入元,以家世宋臣,绝意仕进,称莘畴居士,作《休休吟》以见志。与其友朱长卿、崔存、朱鼎元等赓诗为乐。明万历《嵊县志》卷一一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崔鶠,起通判宁化军,召为殿中侍御史。钦宗继位,授右正言。未几,以龙图阁直学士主管嵩山崇福宫,命下而卒,年七十。事见《新安志》卷五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二七四四《祭崔正言文》,《宋史》卷三五六有传。崔鶠诗,据《道乡集》、《墨庄漫录》等书所引录,编为一卷。
张仁及,字颜厚,自号顺应居士,龙泉(今属浙江)人。徽宗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进士。调永嘉县主簿,摄乐清县事。为明州、泰州教授,除诸王府直讲。宣和四年(一一二二),为诸王府记室,权太子侍讲。高宗建炎初,主管洞霄宫。绍兴十年(一一四○)致仕。清同治《龙泉县志》卷一○有传。
张宗旦,字公美,开封(今属河南)人。曾官扬州都巡检使、左藏库副使。神宗元丰七年卒。事见《清江三孔集》卷一四《张公美偈言记》。
张卿,宁宗嘉定初官大理卿,以与史弥远不合,告归(《浩然斋雅谈》卷中)。
宋亳州谯县人,字岩卿。第进士。真宗朝历任监司及州府官。以工部侍郎致仕。治事强有力,七为监司,所至审核簿书,勾擿奸隐,州县惮之。
张介,字吉父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神宗熙宁间尝多次至蜀寻父。事见《能改斋漫录》卷一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