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炳炎,字起晦,馀姚(今属浙江)人。理宗宝祐元年(一二五三)进士,调福州府教授。历湖南幕官,改淮东饷幕,通判太平州。入为宗正丞,擢吏部郎,出知饶州,除军器监,以言罢。恭宗德祐间以江西提刑继文天祥知赣州(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七)。事见清光绪《馀姚县志》卷一九。
唐皞,高宗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官无锡尉。事见清嘉庆《无锡金匮县志》卷一四。今录诗二首。
宋赵州平棘人,徙居长社,字曼叔。孙冲孙。以荫为将作监主簿。仁宗庆历六年进士。累官太常博士。神宗朝以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,降知和州,称青苗、助役法“强民出息输钱代徭,不能无重敛之患”。知开封府,反对市易抵当法,罢提举中太一宫。哲宗时召拜工部尚书,请罢保马、保甲、免役法。卒谥康简。外和内劲,议论持平,不屈权势,范纯仁、苏颂皆称为国器。
孙大廉,字少夷,侯官(今福建福州)人。神宗元丰五年(一○八二)进士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知宁海县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一一)。终通直郎。《淳熙三山志》卷二六有传。今录诗二首。
宋越州会稽人,字元规。真宗天禧三年进士。仁宗朝,历监察御史、陕西转运使。尝上书力诋宰相吕夷简。两知庆州,熟谙边事,有治军才。皇祐中,为湖南、江西路安抚使,兼广南东、西路安抚使,平侬智高叛有功,授枢密副使。后因淫纵不法坐废。英宗立,知河中府,后徙延州,道卒。谥威敏。
宋潍州北海人,字延仲。第进士。历任西京留守司通判、侍御史、知谏院等。以言仁宗郭皇后不当废获罪。久之,迁天章阁待制。又反对三司判官以药化铁为铜铸钱之计划,出知充、徐诸州府。后以吏部侍郎致仕。
倪龙辅,字鲁玉(《宋诗纪事》卷七四),号梅村(《诗家鼎脔》卷上)。今录诗七首。
孙渤,徽宗崇宁间知黎城县(清雍正《山西通志》卷九一)。
唐时,高宗绍兴七年(一一三七)知武昌县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一二)。后于郑安恭知邵州时,官邵州通判(《永乐大典》卷七二三九)。
宋徽州休宁人,字公弼。哲宗元符三年进士。高宗建炎初提点京畿刑狱,加直秘阁,知南京。南京陷,刘豫因使为守。唐佐与宋汝为密疏其虚实,遣人持蜡书告于朝,事泄被害。
宋会稽人,字景贤,一字子华。理宗宝祐元年进士。历官所至以公廉称。度宗咸淳中由大理司直通判临安府,擢浙西提刑,以忤贾似道免官。十年,起知饶州。次年,元兵陷饶州,不屈而死。谥忠介。
宋许州阳翟人,字之翰。仁宗天圣八年进士。以杜衍荐,授秘阁校理。献《三圣政范》,以为讽谏。改右正言。屡上言指摘仁宗宫廷生活侈靡,对杜衍及知交尹洙之过失亦直言不讳,并反对宋夏议和,以鲠亮不私著称。后出知邓、安、陕、晋州,历任江东、两浙转运使、三司度支副使、河北都转运使。留为侍读,卒。有《唐史记》。
家诚之,眉州(今四川眉山)人。徽宗大观进士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三四)。今录诗二首。
宋常州晋陵人,字仲益,号鸿庆居士。徽宗大观三年进士。官翰林学士,为钦宗草降金表。后被李纲斥罢。黄潜善等引为试中书舍人,历户部尚书,知温州、平江、临安等职,所至扰民,盗用军钱,除名。依汪伯彦、黄潜善,诋李纲,阿谀万俟卨,毁谤岳飞,为世人不齿。工诗文。有《鸿庆居士集》。
孙仲鳌,字道山,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高宗绍兴五年(一一三五)进士。历官秘书省正字、校书郎、司勋员外郎(《海陵集》卷一六《孙仲鳌除司勋员外郎制》),事见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