皿
拼音: mǐn
注音: ㄇ一ㄣˇ
结构: 单一结构
编码信息
统一码: 76BF
仓 颉: BT
五笔86: LHNG
郑 码: LKA
四 角: 77102
电 码: 4129
区 位: 3583
部首 & 笔画
偏旁部首:
总笔画数: 5 画
部外笔画: 0 画
笔顺编号: 25221
笔划顺序: 丨フ丨丨一
造字信息
类 型: 基本汉字
造 字: 象形
英 文: shallow container; rad. no. 108
基本解释

皿mǐn(ㄇ一ㄣˇ)

1、碗、碟、杯、盘一类用器的统称:器皿。

详细解释

◎ 皿 mǐn

〈名〉

(1) (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碗、盆之类的食器。本义:器皿) 同本义。泛指碗碟杯盘一类饮食用具 [vessel]

皿,饭器之用器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于交皿虫为蠱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。注:“器也。”

是不昭谷明而皿蠱也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
牲杀器皿。——《孟子》。注:“皿所以覆器者也。”

器皿非满案。——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
(2) 又如:皿金(金属器皿);皿卷(清代科举,顺天乡试监生的试卷);皿器(盛物用具的统称)

康熙字典

【午集中】【皿部】;康熙笔画: 5,部外笔画: 0

《唐韻》武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?切,?明上聲。《說文》飯食之器也。《增韻》盤?之屬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於文皿蟲爲蠱。《註》皿,器也。《孟子》牲殺器皿。《註》皿,所以覆器者。

又《集韻》母梗切,音猛。義同。 《說文》象形。與豆同意。讀若猛。《佩?集》說文但音猛。今更立一音者,非。

说文解字

【卷五】【皿部】

飯食之用器也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武永切

说文解字注

(皿) 飯食之用器也。飯汲古閣作飮。誤。孟子。牲殺器皿。趙注。皿所以覆器者。此謂皿爲幎之假借。似非孟意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上象其能容。中象其體。下象其底也。與豆略同而少異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按古孟猛皆讀如芒。皿在十部。今音武永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