摈
拼音: bìn
注音: ㄅ一ㄣˋ
繁体:
结构: 左右结构
异体:
编码信息
统一码: 6448
仓 颉: QJOC
五笔86: RPRW
郑 码: DWPO
四 角: 53081
电 码: 2363
区 位: 1787
部首 & 笔画
偏旁部首:
总笔画数: 13 画
部外笔画: 10 画
笔顺编号: 1214453212134
笔划顺序: 一丨一丶丶フノ丨一丨一ノ丶
造字信息
类 型: 基本汉字
造 字: 形声:从扌、宾声
英 文: exclude, expel, reject; usher
基本解释

摈(擯)bìn(ㄅ一ㄣˋ)

1、排除,抛弃:摈弃。摈除。摈黜(罢黜并放逐)。摈诸门外。

2、古同“傧”,迎宾。

详细解释

◎ 摈

擯 bìn

〈动〉

(1) 排斥;弃绝 [discard;get rid of]

摈,相排斥也。——《玉篇》

贤者摈于朝。——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

六国从亲以摈秦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
已摈忧患寻常事,留得豪情作楚囚。—— 恽代英《狱中诗》

(2) 又如:摈兑(除掉;以命换命);摈落(排去,弃而不用);摈压(受到排斥压迫)

(3) 通“傧”。导引宾客 [guide]

宗人摈。——《仪礼·有司彻》

君召使摈,色勃如也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
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。——《周礼·司仪》

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则摈。——《周礼·小行人》

康熙字典

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?必仞切,賓去聲。斥也,棄也。《崔寔政論》寡不勝衆,遂見擯棄。

又與儐同。導賓也。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,在主曰擯,在客曰介。《禮·聘義》卿爲上擯,大夫爲承擯,士爲紹擯。《疏》承者,承副上擯也。紹者,繼續承擯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行人》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則擯。《註》擯而見之王,使得親言也。

又《正韻》?民切,音賓。義同。通作賓。俗作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