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计·攻战计·借尸还魂
[清代] 无名氏
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者,求借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译文

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,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,因而不能为我所用;凡是自身不能有所作为的人,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,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。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,这其中的道理,正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,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要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。

注释

有用者,不可借;意为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,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已用。:

不能用者,求借:此句意与句相对言之。即有些看上去无什用途的东西,往往有时我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。犹如我欲“还魂”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“尸体”的道理。此言兵法,是说兵家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,甚至是看去无什用处的东西,努力争取主动,壮大自己,即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,乃至转败为胜。

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:语出《易经》 · 蒙》卦。蒙,八卦名。本纷是异卦相叠(下坎上艮)。本卦上卦为艮为山,下卦为坎为水为险。山下有险,草木丛生,故说“蒙”。这是蒙卦卦象。这里“童蒙”是指幼稚无知、求师教诲的儿童。此句意为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,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。

赏析

历史上常有这种情况,在改朝换代的时候,都喜欢推出亡国之君的后代,打着他们的旗号,来号召天下。用这种“借尸还魂”的方法,达到夺取天下的目的。在军事上,指挥官一定要善于分析战争中各种力量的变化,要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。有时,一方即使受挫,处于被动局面,如果一方善于利用敌方矛盾,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,也能够转被动为主动,改变战争形势,达到取胜的目的。

借一个尸体用之以让自己的灵魂能复生核心内容:

a)借用新的名目,使旧的事物复活。以新复旧计。

b)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给旧事物(旧的思想、传统、风俗、习惯、事件、文学作品等)披上现代化的外衣,以把它们作为现代思想政治斗争的工具。古为今用计。

c)让实际全新的东西具有古老而受人敬重的庄严感。仿古计。

d)将新的机构、制度作为旧的行为方式的工具。将新人作为旧;政策的执行人。穿新鞋,走老路。新瓶装旧酒。换新装计。

c)借用他人的力量,夺取地盘,建立自己的实力范围。寄生计。

f)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渡过难关。再生计。

这条计谋的实践定义,同它的原始定义有所差异。“强者(有用者)”指活着的。“弱者(不能用者)”指死了的或忘了的。所以,这条计谋建议我们借助死人或忘了的人,去同活人较劲。使老的、死的或丢弃的东西复原的战术,被称为借尸还魂。

《韦伯斯特新通用足本大辞典》对“创新”一词下的定义是:“一种新的或与众不同引入的东西。”我们常常把“新的”和“与众不同”等同起来,认为与众不同的东西,必然是新的。但公司是从差别化,而不是从新东西取得优势的。当然,新东西会带来好处。例如,它能使对手复制我们创新的努力复杂化。但对于创造优势,新东西既不充分,也没必要。

优势要求独辟蹊径。如果对手抛弃老的模式、主意或技术来求“新”,我们不妨反其道而行之,重拾被弃的模式、主意或技术来取得优势。尤其当对手无法回复到过去的方式时,这样做特别有力。

关键要素:

–你采用了被忘掉/抛弃的东西(模式、主意或技术)。

–因为对手已抛弃,只有你在用它。

–你把这种惟一性转化为实力。

评析

借尸还魂原意指已经死亡的东西,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,用在军事上,是指利用、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