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计·攻战计·欲擒故纵
[清代] 无名氏
逼则反兵,走则减势。紧随勿迫,累其气力,消其斗志,散而后擒,兵不血刃。需,有孚,光。
译文

逼迫敌人无路可走,它就会反扑;让它逃跑则可减弱敌人的气势。追击时,跟踪敌人不要过于逼迫它,以消耗它的体力,瓦解它的斗志,待敌人士气沮丧、溃不成军,再捕捉它,就可以避免流血。

注释

逼则反兵,走则减势:走,跑。逼迫敌入太紧,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扑,若让他逃跑则可减削他的气势。

兵不血刃:血刃,血染刀刃。此句意为兵器上不沾血。

需,有孚,光:语出《易经·需卦》。需,卦名。本卦为异卦相叠(乾下坎上)。需的下卦为乾为天,上卦为坎为水,是降雨在即之象。也象征着一种危险存在着(因为“坎”有险义),必得去突破它,但突破危险又要善于等待。“需”,等待。《易经·需》卦卦辞:“需,有享,光享”。孚,诚心。光,通广。

评析

欲擒故纵是兵法三十六计的第十六计。按照《易经·需》卦的原理,待敌人心理上完全失败而信服我,就能赢得光明的战争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