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面这位大哥身手真敏捷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凹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小野兽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利落啊!
对面这位大哥身材长得好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道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公野兽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本领高!
对面这位大哥体魄好健壮啊!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南。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匹狡猾狼,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心地善!
还(xuán):轻捷貌。
峱(náo):齐国山名,在今山东淄博东。
从:逐。肩:借为“豜(jiān)”,大兽。《毛传》:“兽三岁为肩,四岁为特。”
揖:作揖,古礼节。儇(xuān):轻快便捷。
茂:美,指善猎。
牡:公兽。
昌:指强有力。
臧(zāng):善,好。
此诗不用比兴,三章诗全用“赋”,以猎人自叙的口吻,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。三章叠唱,意思并列,每章只换四个字,但却很重要,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:首章互相称誉敏捷,次章互相颂扬善猎,末章互相夸赞健壮。首句开口便赞誉,起得突兀,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。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,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、娴熟而有力,佩服之至,不禁脱口而出“子之还(茂、昌)兮”,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,“子”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。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。“遭”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,只是邂逅相遇罢了。正因为如此,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,十分激动。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,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。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,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,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,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。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:“揖我谓我儇(好、臧)兮”,这里诗人特点明“揖我”这一示敬的动作,联系首句,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,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。吴闿生称此为“渲染法”(《诗义会通》)。
全诗句句用韵,每章一韵,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:首章还、间、肩、儇为韵;次章茂、道、牡、好为韵;末章昌、阳、狼、臧为韵,句尾都以“兮”字收束,组成“富韵”,加上四、六、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,造成了舒缓的音节,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。这种一唱三叹、反复咏唱的手法,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。
宋代朱熹:“猎者交错于道路,且以便捷轻利相称誉如此,而不自知其非也。则其俗之不美可见,而其来亦必有所自矣。”(《诗集传》)
明代章潢:“‘子之还兮’,己誉人也;‘谓我儇兮’,人誉己也;‘并驱’,则人已皆与有能也。寥寥数语,自具分合变化之妙。猎固便捷,诗亦轻利,神乎技矣。”(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引)
《国风·齐风·还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。这是一首猎人互相赞美对方的小诗。全诗三章,每章四句,第一句四言,第二句七言,后两句六言并都用“兮”字结尾,读起来轻快爽利,犹如猎人矫健的身手。此诗在《诗经》中堪称佳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