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谐录·吃女
[明代] 刘元卿
燕人育二女,皆謇极。一日,媒氏来约婚。父戒二女曰:“慎箝口勿语,语则人汝弃矣。”二女唯唯。既媒氏至,坐中忽火爇姊裳,其妹期期曰:“姊而裳火矣。”姊目摄妹,亦期期言曰:“父属汝勿言,胡又言耶?”二女之吃卒未掩,媒氏谢去。
译文

燕国一个人家有两个女儿,都患有严重的口吃病。一天,媒人为别人来求婚。父亲预先告诫女儿说:“千万谨慎。不要开口。否则,人家就不要你们了。”女儿答应。媒人来后,讲了一会话,忽然火盆烧着姐姐的衣裳,妹妹急忙说:“姐……姐,你……你……衣……衣裳,着……着火啦。”姐姐忙用眼睛示意,也说:“父……父亲叮……叮嘱你不……不要说……说话,为……为什么,又……又说……说话啊?”两个女儿的话还未说完,媒人就道歉一声“打扰了”,告辞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