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谐录·争雁
[明代] 刘元卿
昔人有睹雁翔者,将援弓射之,曰:“获则烹。”其弟争曰:“舒雁烹宜,翔雁燔宜。”竞斗而讼于社伯。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。已而索雁,则凌空远矣。今世儒争异同,何以异是。
译文

从前,有个看到大雁飞翔的人,拿起弓箭打算把它射下来,说:“射下来后就煮着吃。”他的弟弟说:“行动舒缓的雁应该煮着吃,善于飞翔的雁应该烤着吃。”兄弟俩争吵不休,就一同到社伯那里去分辨是非曲直。社伯要他们将雁一分为二:一半煮,一半烤。等到他们再去找雁,雁已凌空高飞,无影无踪了。

注释

燔(fán):火烧整只的牲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