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·僖公·僖公五年
[周朝] 左丘明
【经】五年春,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。杞伯姬来朝其子。夏,公孙兹如牟。公及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郑伯、许男、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。秋八月,诸侯盟于首止。郑伯逃归不盟。楚人灭弦,弦子奔黄。九月戊申朔,日有食之。冬,晋人执虞公。
【传】五年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公既视朔,遂登观台以望。而书,礼也。凡分、至、启、闭,必书云物,为备故也。
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。
初,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,不慎,置薪焉。夷吾诉之。公使让之。士蒍□稽首而对曰:「臣闻之,无丧而戚,忧必仇焉。无戎而城,仇必保焉。寇仇之保,又何慎焉!守官废命不敬,固仇之保不忠,失忠与敬,何以事君?《诗》云:『怀德惟宁,宗子惟城。』君其修德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将寻师焉,焉用慎?」退而赋曰:「狐裘尨茸,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」及难,公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「君父之命不校。」乃徇曰:「校者吾仇也。」逾垣而走。披斩其祛,遂出奔翟。
夏,公孙兹如牟,娶焉。
会于首止,会王大子郑,谋宁周也。
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己于召陵,故劝之城其赐邑,曰:「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孙不忘。吾助子请。」乃为之请于诸侯而城之,美。遂谮诸郑伯,曰:「美城其赐邑,将以叛也。」申侯由是得罪。
秋,诸侯盟。王使周公召郑伯,曰:「吾抚女以从楚,辅之以晋,可以少安。」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,故逃归不盟,孔叔止之曰:「国君不可以轻,轻则失亲。失亲患必至,病而乞盟,所丧多矣,君必悔之。」弗听,逃其师而归。
楚斗谷于菟灭弦,弦子奔黄。
于是江、黄、道、柏方睦于齐,皆弦姻也。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设备,故亡。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宫之奇谏曰:「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玩,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『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』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」公曰:「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」对曰: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?且虞能亲于桓,庄乎,其爱之也?桓、庄之族何罪,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」公曰:「吾享祀丰洁,神必据我。」对曰:「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『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』又曰:『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』又曰:『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』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」弗听,许晋使。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「虞不腊矣,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」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。问于卜偃曰:「吾其济乎」?对曰:「克之。」公曰:「何时?」对曰:「童谣云:『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』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。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」
冬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。
故书曰:「晋人执虞公。」罪虞,且言易也。
译文
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

宫之奇劝阻虞公说:「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『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』,就如同虞、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。」

虞公说:「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害我们吗?」宫之奇回答说:「泰伯、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,泰伯不听从父命,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。现在虢国都要灭掉,对虞国还爱什么呢?再说晋献公爱虞,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?桓、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?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,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,才这样做的吗?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,还要加害于他们,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?」

虞公说:「我的祭品丰盛清洁,神必然保佑我。」宫之奇回答说:「我听说,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,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。所以《周书》里说:『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,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。』又说:『黍稷不算芳香,只有美德才芳香。』又说:『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,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,才是真正的祭品。』如此看来,没有德行,百姓就不和,神灵也就不享用了。神灵所凭依的,就在于德行了。如果晋国消灭虞国,崇尚德行,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,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?」

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,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。他说:「虞国的灭亡,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。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,不必再出兵了。」

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,晋灭掉虢国,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。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,乘机突然发动进攻,灭掉了虞国,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,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。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,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。所以《春秋》中记载说「晋国人捉住了虞公。」这是归罪于虞公,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。

赏析

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,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,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,而不在与神灵。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,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。文章结构严谨,条理清晰,开头只用「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」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,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。语言简洁有力,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。如用「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」比喻虞晋的利害关系,十分贴切、生动,很有说服力。

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,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: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,诱敌手上钩;一方面六亲不认,不顾同宗亲情,唯利是图。于是,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,将两国逐个吞食。俗话说,「舍不得孩子,打不到狼。」「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」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,并且得到了回报,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。但是,攻城略地的成功,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,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,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。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,这样做是得不偿失;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,失去的无所谓,得到的才是实在的。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。

如此说来,对于寡廉鲜耻、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,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,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。虞国的灭亡,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,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,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,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,去对待凶狠的毒蛇。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,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、助纣为虐而导致的。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、认识不清,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,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,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,苦口婆心地开导,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,固执己见,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,不值得一点同情。

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,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,这种天上、地下的巨变,不能不使人感叹。这也应了那句老话:「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」

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,读史可以使人明鉴,使人清醒。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,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、鼓励。安慰、同病相怜、支持,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,患难与共,正所谓唇齿相依,唇亡齿寒。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,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。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,听人劝得一半。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,再而三地容忍,即使无法奋起抗争,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。既不听劝,又不抗争,的确算是病入膏肓,不可救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