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说:“先生教学生致知、明德,却不让他们即物穷理,假如让昏暗之人深居端坐,不听教诲和告诫,难道就能令得这人达于致知进而明德的境地吗?纵然他们静而有悟,对于本性稍有了解,那也是佛家的禅定与智慧一类没实用价值的见解,难道真能通晓古今、通达事变,对治理国家有实际作用吗?先生说:‘知者意之体,物者意之用’‘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’。此话虽有超悟,有独到不落俗套之处,但恐怕与圣道不相吻合?”
我所说的格物致知,就是要人去穷尽天理,不曾禁止人们穷尽事物的道理,鼓动他们深居简出、无所事事地端坐在那里。如果说在事物上推究道理,就像你前面所说的重视外在知识,忽略内心修养,那也是错误的。懵懂之人,如果真能做到随时随地,随事随物地精察到自己内心的天理,发现其原本的良知,那么愚蠢变得聪明,柔弱变得刚强。于是就能够立大本,行达道,九经之类就可以一以贯之而无遗漏,还怕他没有治理国家的实际才能吗?那些谈空虚静寂的人,正是不能够随时随地随事随物精察自心天理,从而发现其心中原本的良知,所以才会抛弃伦理,成了追求寂灭虚无的人,当然是不可以治国平天下了。谁说圣人的穷理尽性之学也有这样的弊病呢?
心是身体的主宰,而心的虚灵明觉,就是人的本体良知。虚灵明觉的良知感应而动,就是意。心是先有知而后才会有意,没有知当然也就不会有意了。那么,知是不是意的本体?意的指向,必有具体的物,物就是事。如意用于事亲,即事亲为一物;意用于治民,即治民为一物;意用于读书,即读书为一物;意用于听讼,即听讼为一物。凡是意的指向,没有不存在事物的。有什么样的意念就有什么样的事物,没有什么样的意念就没有什么样的事物,事物难道不是意念的运用吗?
“格”字的意思,有用“至”字来解释的,比如“格于文祖”“有苗来格”里的“格”当“至”讲的。然而“格于文祖”,必定是至孝至敬,对于阴阳两世的道理都通晓,然后才能叫做“格”;“有苗来格”也是如此,先是因苗黎之民顽劣,不服教化,后文德广被,再而后有“格”,则这里的“格”字就兼有“正”的意思,不可以只用“至”字来解释“格”的含义。再如“格其非心”“大臣格君心之非”等中的“格”,都是“正其不正以归于正”的意思,而不能用“至”字来解释。《大学》中曾参对于“格物”的解释,你又怎么能知道它不能用“正”字而必须用“至”字来解释呢?如果认为“至”字的解释才是正确的,那就必须得说“穷至事物之理”才说得通。这句话或者说这个说法的用功要领全在一个“穷”字上,用功的对象全在一个“理”上。如果前面去掉一个“穷”字,后面去掉一个“理”字,而直接说“致知在至物”,能说得通吗?“穷理尽性”是圣人既定的教诲,在《易传·系辞》中可以看到。假如“格物”的学说真的就是穷理的意思,那么,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“致知在穷理”,而一定要来一个转折,使语意不完整,导致后来的弊端呢?
《大学》的“格物”说其宗旨与《易传·系辞》上的“穷理”说大义虽近,只是稍微有点微妙的区别。穷理是包含了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这些方面功夫的。所以谈到穷理,那么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等功夫都在其中;说到“格物”则必须接着说致知、诚意、正心,这样“格物”才是周密而圆满的。现在你单独把“格物”拿出来,然后就说它和“穷理”是一回事,这是认为“穷理”属于“知”的范畴,而“格物”是不常有的“行”。这非但没有抓住“格物”的宗旨,而且连“穷理”的本义也歪曲了。这就是后来的学者之所以把知、行一分为二,使其一天天地支离破碎,而圣学也日渐残缺晦涩的原因,其思想发端实际就在这里。你继承过去的观点也在所难免,认为我的观点与道不相一致,认为我的见解和圣道不相吻合,如此也不足为怪了。
《孟子·离娄上》第二十章:“人不足与适也,政不足间也。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。君仁莫不仁,君义莫不义,君正莫不正。一正君而国定矣。”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:“果能此道矣,虽愚必明,虽柔必强。”
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“月正元日,舜格于文祖,询于四岳,辟四门,明四目,达四聪。”文祖,此处指尧的祖先之庙。
《尚书·虞书·大禹谟》:“禹拜昌言曰:俞!班师振旅。帝乃诞敷文德,舞干羽于两阶,七旬有苗格。”
《尚书·周书·礮命》:“惟予一人无良,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,匡其不及。”
“穷理尽性以至于命”出自《易经·说卦》,此处疑为误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