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习录·卷下·门人黄省曾录·五十八
[明代] 王守仁
“‘所恶于上’是良知,‘毋以使下’即是致知。”
译文

“‘所恶于上’属于良知,‘毋以使下’就是致良知。”

注释

‘所恶于上’‘毋以使下’,出自《大学》第十章:“所恶于上,毋以使下,所恶于下,毋以事上;所恶于前,毋以先后;所恶于后,毋以从前;所恶于右,毋以交于左;所恶于左,毋以交于右;此之谓薭矩之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