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二卷·梁惠王下·第十三节
[周朝] 孟子
滕文公问曰:“滕,小国也,间于齐、楚。事齐乎?事楚乎?”
孟子对曰:“是谋非吾所能及也。无已,则有一焉:凿斯池也,筑斯城也,与民守之,效死而民弗去,则是可为也。”
译文

滕文公问道:“我们滕国是个小国,又处在齐、楚两个大国之间。是亲近齐国好呢?还是亲近楚国好呢?”

孟子回答说:“(为滕国)谋划这种事情不是我所能够办得到的呀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有这样一种方法:把护城河挖深,把城墙加固,与老百姓共同来防守。百姓愿意为献出生命,而不逃向其他地方,做到这样这就有希望了。”

注释

滕文公:战国时滕国的国君,滕定公儿子。滕:滕国,滕国在今山东滕县。

事:侍奉。

一:一种主张或想法。

赏析

滕国是一个弱小的国家,处在强国齐国、楚国之间,服侍哪一个国家都会得罪另一个强国,因而招来亡国之祸。

当滕文公为此请教孟子时,孟子说,只有一个主意:把护城河挖好,把城墙筑好,与老百姓一起守卫它。如果您的百姓宁可去死也不离开,全国人民同心同德,与国家共存亡,那就有办法了。敌国来攻,并不是要杀滕国的百姓,百姓为什么宁死不走呢?聪明的滕文公一定知道,除非你滕国国君实行仁政,否则,人民凭什么给你卖命?可见,孟子抓住机会诱导滕国国君实行仁政。

“国君死社稷,故致死以守国。至于民亦为之死守而不去,则非有以深得其心者不能也。此章言有国者当守义而爱民,不可侥幸而苟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