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三卷·公孙丑上·第八节
[周朝] 孟子
孟子曰:“子路,人告之以有过则喜。禹闻善言则拜。大舜有大焉,善与人同。舍己从人,乐取于人以为善。自耕稼、陶、渔以至为帝,无非取于人者。取诸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者也。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。”
译文

孟子说:“子路,别人指出他的过错,他就高兴。禹,听到好的言论,就向人家行礼。大舜更加了不起,他把善当作人所共享,舍弃自己的不足,学习别人的长处,乐于吸取别人的优点来完善自己。从他种田、做瓦器、打鱼一直到做天子,无时无刻不是从别人那里吸取优点。吸取别人的优点来完善自己,这就是同别人一起行善。所以君子最了不起的就是同别人一起行善。”

注释

有:通“又”。

自耕稼、陶、渔以至为帝:传说舜为天子之前曾在历山耕种,在河滨做瓦器,在雷泽打鱼。

禹: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领袖,曾经锋舜命治水。

赏析

此章论“与人为善”,也是对“仁”的解释。

孟子举了三个例子:孔门弟子子路闻过则喜;大禹听到“善言”就给人家敬礼;伟大的舜更了不得,他善于与他人一起,舍弃自己的短处,接受他人的长处,把众人的长处都吸取过来形成自己的“善”。

孟子认为,君子的境界“莫大乎与人为善”。圣贤之所以成为圣贤,有一点就是虚怀若谷,善于吸取别人的优点,改正自己的缺点。更重要的是,还能带动大家一起做好事。

“舜之所为,又有大于禹与子路者。善与人同,公天下之善而不为私也。己未善,则无所而舍以从人;人有善,则不待勉强而取之于己,此善与人同之目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