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四卷·公孙丑下·第三节
陈臻问曰:“前日于齐,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;于宋,馈七十镒而受;于薛,馈五十镒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则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则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于此矣。”
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皆适于义也。当在宋也,予将有远行。行者必以赆,辞曰:‘馈赆。’予何为不受?当在薛也,予有戒心。辞曰:‘闻戒。’故为兵馈之,予何为不受?若于齐,则未有处也。无处而馈之,是货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?”
陈臻问道:“前些日子在齐国,齐王送您上等金一百镒,而您不接受;在宋国,宋君送您七十镒,您接受了;在薛,薛君送您五十镒,您也接受了。如果先前的不接受是对的,那么今天的接受就是错的了;如果今天的接受是对的,那么先前的不接受就是错的了。二者之间,您必有一个是错的。”
孟子说:“都是对的。在宋国的时候,我将要去远行,对远行的人照风俗是要送些盘缠的;因此他说:‘赠送盘缠。’我为何不接受?在薛的时候,我有戒备之心;因此他说:‘听说您有戒备之心,赠送买兵器的钱。’我为何不接受?至于在齐国,就没什么理由了。没有理由而送钱给我,这是收买我。哪里有君子能被收买的呢?”
陈臻:孟子弟子。
馈:赠送。
兼金:好金,价值双倍于普通金,故称。一百:指一百镒;一镒为二十两。
赆(jìn):送给别人的财物。这里指盘缠。
本章论“君子不可货取”。
孟子对弟子陈臻有关接受不接受钱财的疑问,给出两个不同的答案,看似有两种不同的标准,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原则问题。那就是君子不可以被金钱收买。
“时人有欲害孟子者,孟子设兵以戒备之。薛君以金馈孟子,为兵备。辞曰‘闻子之有戒心也’。”
“无远行戒心之事,是未有所处也。取,犹致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