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四卷·公孙丑下·第八节
[周朝] 孟子
沈同以其私问曰:“燕可伐与?”
孟子曰:“可。子哙不得与人燕,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。有仕于此,而子悦之,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;夫士也,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,则可乎?何以异于是?”齐人伐燕。或问曰:“劝齐伐燕,有诸?”
曰:“未也。沈同问‘燕可伐与’?吾应之曰‘可’,彼然而伐之也。彼如曰‘孰可以伐之’?则将应之曰:‘为天吏,则可以伐之。’今有杀人者,或问之曰‘人可杀与’?则将应之曰‘可’。彼如曰‘孰可以杀之’?则将应之曰:‘为士师,则可以杀之。’今以燕伐燕,何为劝之哉?”
译文

沈同以私人身份问道:“可以讨伐燕国吗?”

孟子说:“可以。子哙不可以把燕国送给子之,子之也不可以从子哙那里接受燕国。譬如这里有个士人,您喜欢他,不跟王打招呼就私自把您的俸禄和爵位给他,那士人呢,也没有王的任命就私自从您这里接受了,那能行吗?燕国的事和这个有什么不同呢?”

齐国讨伐了燕国。

有人问孟子:“您劝齐国讨伐燕国,有这事吗?”

孟子说:“没有。沈同问:‘燕国可以讨伐吗?’我回答他说‘可以’。他便赞同而去讨伐燕国。他如果再问:‘谁可以去讨伐?’我就会答道:‘作为天吏,就可以去讨伐它。’譬如现在有个杀人的,有人问道:‘那人可以杀吗?’我就会回答说‘可以。’他如果问:‘谁可以杀他?’我就会答‘作为狱官,就可以杀他’。如今拿一个同燕国一样暴虐的齐国去讨伐燕国,我为什么去劝他呢?”

注释

沈同:齐大臣。

子哙(kuài):燕王。子之:燕相。

以燕伐燕:前一个燕字喻指齐国,犹言以暴制暴。

赏析

燕王子哙把燕君之位让给国相子之,燕人不服,爆发内战。从本章来看,孟子当初同意出兵伐燕,除了救燕民的考虑外,还有维护周礼之意:燕为姬姓,乃周家天下,燕王私授予人,违反了周礼。但齐国出兵后,没有在平定燕乱后马上扶立新的燕君,然后退兵,那么齐国也成了以暴伐暴,这是孟子没有料到的,遂为自己的行为辩解。

齐国伐燕在齐宣王五年。两年后,诸侯谋伐齐救燕,孟子劝宣王送回俘虏,归还重器,择立新君而后退兵。宣王不听。次年,诸侯伐齐,齐国大败。孟子由此知宣王不可辅佐,遂辞去他在齐国的大夫之职。

“诸侯土地人民,受之天子,传之先君。私以与人,则与者受者皆有罪也。”

“言齐无道,与燕无异,如以燕伐燕也。史记亦谓孟子劝齐伐燕,盖传闻此说之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