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七卷·离娄上·第十二节
[周朝] 孟子
孟子曰:“居下位而不获于上,民不可得而治也。获于上有道:不信于友,弗获于上矣;信于友有道:事亲弗悦,弗信于友矣;悦亲有道:反身不诚,不悦于亲矣;诚身有道:不明乎善,不诚其身矣。是故诚者,天之道也;思诚者,人之道也。至诚而不动者,未之有也;不诚,未有能动者也。”
译文

孟子说:“处于下级的地位而不能得到上级的信任,是不能治理好百姓的。得到上级的信任有办法,首先要得到朋友的信任,假如不能取信于朋友,就不能得到上级的信任。取信于朋友有办法,首先要得到父母的欢心。侍奉双亲而不能让他们高兴,就不能取信于朋友。让双亲高兴有办法,首先要诚心诚意,反躬自问而心意不诚,就不能让双亲高兴。使自己诚心诚意有办法,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善,不明白善的道理,就不能使自己诚心诚意。因此,诚,是自然的道理。思慕诚,是做人的道理。极端诚心而不能使别人动心的,是从来没有的事;不诚心,是没有人会被感动的。”

注释

不获于上:得不到上级的信任。

赏析

本章论“诚”,即取信于人之法。

孟子认为,要得到上级信任,必先得到朋友信任;要得到朋友信任,必先使父母双亲高兴;要使父母双亲高兴,心意必须要诚;而要诚心诚意,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善,不知什么是善,就不能使自己诚心诚意。因此,诚是自然的规律,追求诚心诚意是做人的道理。极端诚心而不能使别人感动的,那是没有的;不诚心,没有能够感动别人的。由此看来,“诚”的核心是“善”,也就是“仁”。

“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,见思诚为修身之本,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。乃子思所闻于曾子,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,亦与《大学》相表里,学者宜潜心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