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七卷·离娄上·第十八节
[周朝] 孟子
公孙丑曰:“君子之不教子,何也?”
孟子曰:“势不行也。教者必以正;以正不行,继之以怒;继之以怒,则反夷矣。‘夫子教我以正,夫子未出于正也。’则是父子相夷也。父子相夷,则恶矣。古者易子而教之。父子之间不责善。责善则离,离则不祥莫大焉。”
译文

公孙丑说:“君子不亲自教育自己的儿子,为什么呢?”

孟子说:“因为情势行不通,教育者一定用正确的道理。用正确的道理如果行不通,接着就发火。接着就发火,那反而伤感情了。儿子会说:‘您用正确的道理教导我,您却不从正确的道理出发。’那父子就会互相伤感情。父子互相伤感情,就坏了。古人互相交换儿子来教育,父子之间不用善的道理来责备对方。如果用善的道理来责备对方,就有了隔阂,一有隔阂,那就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好的了。”

注释

夷:伤害。

夫子:儿子称父亲,可译作“您”。

赏析

本章论教子之道。

孟子认为,教育儿子,必用正道。用正道教育还不行,父亲必然发怒,这就反而伤害了儿子,甚至父子互相伤害。所以古人“易子而教”,使父子之间不互相责备而求至善。如果互相责备而求至善,父子间就会有隔阂,那就是最不好的事了。

这是孟子人生经验、社会经验的总结。

“易子而教,所以全父子之恩,而亦不失其为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