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七卷·离娄上·第二十七节
孟子曰: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;智之实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;礼之实,节文斯二者是也;乐之实,乐斯二者,乐则生矣;生则恶可已也,恶可已,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。”
孟子说:“仁的实质,就是侍奉双亲;义的实质,就是服从兄长;智的实质,就是懂得这二者的道理而不可离弃。礼的实质,就是对这二者加以调节和修饰;乐的实质,在于高兴地做到这二者,于是快乐就产生了。只要一产生快乐,就抑制不住,怎么能停下来,于是不知不觉就手舞足蹈起来。”
实:犹言核心、本质。下同。
节文:有次第有分寸地体现出来。
本章论仁、义、智、礼、乐。这些都是很抽象的概念,但孟子说起来,却一点都不抽象,而且人人都可以做到。孟子认为,侍奉双亲就是仁;顺从兄长就是义;明白仁和义并且不离开它们就是智;适当调节、修饰仁和义就是礼;以仁义为乐就是乐,快乐得没办法,不知不觉中手舞足蹈,这便是音乐了。
儒家认为人人都可以当尧舜,本章就隐含了这类观点。
“仁主于爱,而爱莫切于事亲;义主于敬,而敬莫先于从兄。故仁义之道,其用至广,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。盖良心之发,最为切近而精实者。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,其意亦犹此也。”
“此章言事亲从兄,良心真切,天下之道,皆原于此。然必知之明而守之固,然后节之密而乐之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