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八卷·离娄下·第三十节
[周朝] 孟子
公都子曰:“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”
孟子曰: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于是乎?
夫章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之道也;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
夫章子,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。出妻,屏子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,是则章子已矣。”
译文

公都子说:“匡章,全国都说他不孝,先生和他交往,而且对他礼敬有加,请问这是为什么?”

孟子说:“一般所谓不孝有五种:四肢懒惰,不管父母的赡养,是第一种不孝;喜欢赌博、喝酒,不管父母的赡养,是第二种不孝;喜欢钱财,偏爱妻子儿女,不管父母的赡养,是第三种不孝;放纵耳目的欲望,使父母蒙受羞辱,是第四种不孝;逞勇好斗,危及父母,是第五种不孝。章子可有其中的一种吗?章子呀,不过是父子之间以善相责而不能好好相处。以善相责,是朋友相处的道理。父子之间以善相责,是最伤感情的。章子呀,难道不想有夫妻、母子的团聚?因为得罪了父亲,不能和他亲近,所以把妻子儿女赶出门,终身不养育他们。他心想如果不是这样,那罪过就更大了,这就是章子呀。”

注释

四支:四体;支,同“肢”。

博弈:六博(古代的一种游戏)和围棋。这里指赌博。

从:同“纵”。戮:羞辱。

很:今作“狠”。

遇:合。

屏(bǐng):赶出。

赏析

本章论孝。

齐国将领匡章,是个有争议的人物。匡章的父母闹了矛盾,父亲便把母亲杀了,随便埋在马栈下。这在当时并不犯法。

匡章为齐将,按传统礼法,他只能做两件事:一,委婉地劝父亲,但他却用了责父亲以善这种“朋友”之道,父亲把他赶走,因此他不能侍奉父亲。二,经父亲同意后,重新礼葬母亲。但父亲不同意,因而礼葬不成。父亲死后,他又不能违背父愿礼葬母亲,因为那是“欺死父”,是不孝。

这样匡章处在两难境地:不礼葬母亲为不孝,违背父愿礼葬母亲也不孝。他万般无奈,见父亲晚年妻死子走,孤苦一人,为略略安慰父亲,匡章便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都赶走,让自己也孤苦一人,以慰父心。

孟子所言五种不孝的表现,在今天并不过时,具有现实意义。

“贼,害也。朋友当相责以善。父子行之,则害天性之恩也。”

“此章之旨,于众所恶而必察焉,可以见圣贤至公至仁之心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