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九卷·万章上·第二节
[周朝] 孟子
万章问曰:“诗云:‘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’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”
孟子曰:“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,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”
万章曰:“舜之不告而娶,则吾既得闻命矣;帝之妻舜而不告,何也?”
曰:“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。”
万章曰:“父母使舜完廪,捐阶,瞽瞍焚廪。使浚井,出,从而揜之。象曰:‘谟盖都君咸我绩。牛羊父母,仓廪父母,干戈朕,琴朕,弤朕,二嫂使治朕栖。’象往入舜宫,舜在床琴。象曰:‘郁陶思君尔。’忸怩。舜曰:‘惟兹臣庶,汝其于予治。’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?”
曰:“奚而不知也?象忧亦忧,象喜亦喜。”
曰:“然则舜伪喜者与?”
曰:“否。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。校人烹之,反命曰:‘始舍之圉圉焉,少则洋洋焉,攸然而逝。’子产曰‘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’校人出,曰:‘孰谓子产智?予既烹而食之,曰:得其所哉?得其所哉。’故君子可欺以其方,难罔以非其道。彼以爱兄之道来,故诚信而喜之,奚伪焉?”
译文

万章问道:“《诗经》上说:‘娶妻该怎么办?一定先禀告父母。’信从这话的,应该没有人比得上舜。但舜却是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孟子说:“舜如果先禀告父母就不能娶妻了。男女成婚,是人与人之间重要的伦常。如果禀告了父母,就将破坏这重要的伦常,就会怨恨父母,所以便不禀告了。”

万章说:“舜不禀告就娶妻的道理,我懂得了。帝尧把女儿嫁给舜,也不禀告舜的父母,又是怎么回事?”

孟子说:“帝尧也知道禀告了就不能把女儿嫁给舜。”

万章说:“父母打发舜修粮仓,等舜上了屋顶,就撤掉梯子,舜的父亲瞽瞍放火烧粮仓,他们打发舜淘井,不知道舜逃了出来,便往井里填土。象说:‘谋害舜都是我的功劳,牛羊归父母,仓糜归父母,干戈归我,琴归我,弤弓归我,两位嫂嫂要她们为我铺床叠被。’象到舜的屋里去,舜却坐在床边抚琴。象说:‘我好想你呀!’脸上带着惭愧之色。舜说:‘我想念这些臣下和百姓,你帮我治理吧。’

不知道舜知不知道象要杀害他?”

孟子说:“怎么不知道?只不过象忧愁,他也忧愁,象高兴,他也高兴。”

万章说:“那么,舜是假装高兴吗?”

孟子说:“不是。从前有人送活鱼给郑国的子产,子产打发管池塘的小吏把它养起来。小吏却煮了吃掉,回报说:‘刚放到池塘里,它蔫蔫的;过了一会儿,它便摆着尾巴游起来,很快就游得不知哪里去了。’子产说:‘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!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!’小吏出来说:‘谁说子产聪明?我已经把那条鱼煮了吃掉,他还说,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!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!’所以,君子是可以用合乎常情的方式来欺骗他,却不能用违背常理的办法欺罔他。象假装着敬爱兄长的方式来,所以舜就诚心实意地相信而为之喜悦,怎么是假装的呢?”

注释

引诗见《诗经·齐风·南山》。:

怼(duì):怨恨。

捐阶:除掉梯子。

浚:加深。揜(yǎn):同“掩”,掩盖。

象:舜的同父异母弟。

谟盖:谋害。谟,同“谋”。盖,同“害”。都君:指舜。

干戈:常用作兵器的通称。弤(dǐ):舜弓之名。二嫂:指娥皇、女英。栖:床。

郁陶:想念的样子。

忸怩:惭愧的样子。

惟:想念。于:帮助。

校(xiào)人:管理沼池的小吏。

圉圉(yǔ):鱼在水中瘦弱的样子。洋洋:舒缓摇尾的样子。

赏析

本章仍为孟子万章师徒的谈话,主题仍是称赞舜孝。

本章谈及舜帝二事:一为不告而娶,二为死里逃生。关于舜帝不告而娶,和与之相关的尧帝不告而嫁二女于舜,孟子认为,这都是为人之大伦而不得已采取的办法。舜帝娶了妻,生了子,这才是大孝。要知道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。

关于舜帝两次遭到父母兄弟谋害,两次都得以逃脱,逃脱之后,舜帝还让弟弟象管理百姓(封他为诸侯),舜帝对弟弟是不是真好。孟子认为,舜帝对弟弟是真好,不是假的。孟子举了郑国国相子产被“校人”欺骗的例子,说明对舜这样的“君子”,要用合情合理的方法欺骗他,不能用违反道理的诡诈来欺骗他。既然象装出爱兄长的样子来,舜因此就真心地高兴起来,为什么是假装呢?

在古代传说中,舜是个大孝子,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。不过纵容等同于犯罪,孟子的解释在这里明显有勉强之处。

“欺以其方,谓诳之以理之所有;罔以非其道,谓昧之以理之所无。象以爱兄之道来,所谓欺之以其方也。舜本不知其伪,故实喜之,何伪之有?此章又言舜遭人伦之变,而不失天理之常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