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一卷·告子上·第一节
[周朝] 孟子
告子曰:“性,犹杞柳也;义,犹杯棬也。以人性为仁义,犹以杞柳为杯桊。”
孟子曰:“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棬乎?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杯棬也?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杯棬,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?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,必子之言夫!”
译文

告子说:“人的本性就像杞柳树,仁义就像杯盘;把人性纳入仁义当中,就像用杞柳树来制作杯盘一样。”

孟子说:“你能够顺应杞柳树的本性来制作杯盘吗?还是残害它的本性,然后才制成杯盘呢?如果要通过残害杞柳树本性的方式来制作杯盘,那么也要残害人的本性才能使人具有仁义吗?率领天下人来损害仁义的,一定是你的这种论调吧!”

注释

告子:墨子门徒,年龄长于孟子。

杞(qǐ)柳:杨柳科植物,落叶丛生灌木,枝条柔软,可用来编器物。

杯(bēi)棬(quān):器物名。杯,同“杯”。棬,用树条编成的饮器。

戕(qiāng)贼:残害。

赏析

本章论仁义是否为人之天性。

墨家学者告子认为,人之天性好比杞柳树,无所谓“仁”“不仁”。如果把它做成杯盘,这就有用处了,好比是“义”。把人性变成“仁义”,就像把杞柳树做成杯盘一样。告子的本义,是要否定儒家的“性善”学说,但因其用比喻法,表意难免晦涩。孟子按道理应该明白告子之意,但他故意装糊涂,抓住告子的比喻,攻其一点,不及其馀。

孟子说,您怎么把杞柳树做成杯盘呢?是顺着它的本性做呢?还是损害它的本性做呢?如果损害其本性做,那么也将损害人的天性而为仁义吗?孟子的本意,是人有仁义的天性,但后天要加以培养,培养时要顺乎人性。

但孟子如果真要反驳告子,应该在人到底有无“仁”的天性这一问题上做文章,而不应该谈怎样培养“仁”的天性而使之发扬光大的问题。所以,他们两个实际上争论的不是同一个问题。

孟子好论辩,有时强词夺理,这就是一个例子。

“告子言人性本无仁义,必待矫揉而后成,如荀子性恶之说也。”

“天下之人皆以仁义为害性而不肯为,是因子之言而为仁义之祸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