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一卷·告子上·第二节
告子曰:“性犹湍水也,决诸东方则东流,决诸西方则西流。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,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。”
孟子曰:“水信无分于东西。无分于上下乎?人性之善也,犹水之就下也。人无有不善,水无有不下。今夫水,搏而跃之,可使过颡;激而行之,可使在山。是岂水之性哉?其势则然也。人之可使为不善,其性亦犹是也。”
告子说:“人性好比湍急的水流,从东方打开缺口就向东流,从西方打开缺口就向西流。人性不分善与不善,就好像水没有东流、西流的分别。”
孟子说:“水的确没有东流、西流的定向,难道也没有上流、下流的定向吗?人性的善良,就像水性趋向下流。人的本性没有不善良的,水的本性没有不向下流的。假如拍打水让它飞溅起来,可以高过人的额头,堵住水道让它倒流,可以引上高山。然而,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?是所处形势迫使它这样的。人之所以能够使他做坏事,是由于他的本性也像这样受到了逼迫。”
湍(tuān):急流的水。决(jué):打开缺口,引导水流。
信:的确。
搏(bó):击打。颡(sǎng):额头。
本章承上章,告子、孟子二人继续争论人的天性到底是不是“仁”“善”的问题。
告子认为,人的天性无所谓善不善、仁不仁,就如同水,哪里地势低就往哪里流。
孟子于是抓住这个比喻说,对,水是东南西北到处流,但都是朝下流;人的天性总是善良的,正如水总往下流一样。当然,如果用人为的方法,也可以使水溅起来高过人的额头,或者流到山上去,但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?人可以为恶,那是改变了他的善良本性,就像用人为的方法改变水往下流的本性一样。由此可以领略孟子的雄辩风范。
上一章告子、孟子的争论没有遵守“同一律”,基本上各说各的。本章的争论开始进入正题了。
“告子因前说而小变之,近于扬子善恶混之说。”
“言水诚不分东西矣,然岂不分上下乎?性即天理,未有不善者也。”
“此章言性本善,故顺之而无不善;本无恶,故反之而后为恶,非本无定体,而可以无所不为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