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一卷·告子上·第十四节
[周朝] 孟子
孟子曰:“人之于身也,兼所爱。兼所爱,则兼所养也。无尺寸之肤不爱焉,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。所以考其善不善者,岂有他哉?于己取之而已矣。体有贵贱,有小大。无以小害大,无以贱害贵。养其小者为小人,养其大者为大人。今有场师,舍其梧槚,养其樲棘,则为贱场师焉。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,而不知也,则为狼疾人也。饮食之人,则人贱之矣,为其养小以失大也。饮食之人无有失也,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?”
译文

孟子说:“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,无所不爱。全都爱护,就全都保养。没有一尺、一寸的肌肤不爱护,那么就没有一尺、一寸的肌肤得不到保养。因此,考察他保养得好与不好,难道有别的好办法吗?只要看他重点养护的是哪些部分就可以了。身体有至关重要的部分,有微不足道的部分:有小的部分,有大的部分。不要因为小的部分而损害大的部分,不要因为微不足道的部分而损害至关重要的部分。能保养好小的部分的是小人,能保养好大的部分的是君子。假如说有这样一个园艺家,养好小的部分的是小人,能保养好大的部分的是君子。假如说有这样一个园艺家,把梧桐、梓树丢在一边,而去养护酸枣、荆棘,那么他就是个不称职的园艺家。假如有人只保养他的一根手指,而失掉了肩头、后背的功能,自己却还不知道,那便是个糊涂虫。只在吃喝上下工夫的人,人们看不起他,因为他保养小的部分,而失掉了大的部分。如果讲究吃喝的那些人没丢掉思想的培养,那么他们吃喝的目的难道只为保养口腹这些小部分的需要吗?”

注释

场师:园艺师。梧:梧桐树。槚(jiǎ),即楸树,木理细密,是上等木料。樲(èr):即酸枣。棘:荆棘。

狼疾:即“狼藉”,糊涂。

适:通“啻”(chì),但,只。

赏析

本章仍承前几章,继续论述人要注意培养自己天生的“仁义之心”。

孟子用类比论证的方法,从浅近处讲起。他说,人对自己的身体,哪部分都爱护。但人的身体有重要的部分,有次要的部分;有小的部分,有大的部分。只知保养小的部分便是小人,注重保养大的部分便是君子。孟子还打比方说,假使一位园艺师放弃名贵的梧桐和楸树,却去培养废材般的酸枣和荆棘,他就是个很差劲的园艺师。

孟子指出,假使有人只保养他的一个手指,却丧失了肩头背脊,他自己还不明白,那就是个糊涂人了。并由此推论,那些只讲吃喝而不注意培养仁义心志的人,就是这样的糊涂人。

“人于一身,固当兼养,然欲考其所养之善否者,惟在反之于身,以审其轻重而已矣。”

“若使专养口腹,而能不失其大体,专口腹之养,躯命所关,不但为尺寸之肤而已。但养小之人,无不失其大者,故口腹虽所当养,而终不可以小害大,贱害贵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