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一卷·告子上·第十六节
孟子曰:“有天爵者,有人爵者。仁义忠信,乐善不倦,此天爵也;公卿大夫,此人爵也。古之人修其天爵,而人爵从之。今之人修其天爵,以要人爵;即得人爵,而弃其天爵,则惑之甚者也,终亦必亡而已矣。”
孟子说:“有天赐爵位,有社会爵位。仁义忠信,行善且乐此不疲,这是天赐的爵位;公卿大夫,这是社会的爵位。古时的人,修养自己的天赐爵位,然后社会爵位就随之而来。现在的人修养天赐爵位,以此来追逐社会爵位;得到社会爵位以后,就丢掉了天赐爵位,那实在是太糊涂了,最终必然连社会爵位也丧失掉。”
本章承前各章,仍论修养“仁义忠信”之重要意义。
孟子认为,人本有“仁”的天性。以“仁”为核心,可以发展出许多优良的品性,所以他有时只说“仁”,有时又说“仁义”,有时说“仁义礼智”,本章又说“仁义忠信”。这些被称为“天爵”,是内在的、精神的,可谓精神贵族。而“人爵”则是偏于物质的、外在的爵位,即社会贵族。孟子认为,如果注重把人人都有的美好的天性发扬光大,就可以做“君子”(大人),可以当尧舜那样的圣人。如果不这样做,这些善良的天性就会湮灭,人就会成为“小人”,爵位也会丧失掉。
“修天爵以要人爵,其心固已惑矣;得人爵而弃天爵,则其惑又甚焉,终必幷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