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一卷·告子上·第十八节
[周朝] 孟子
孟子曰:“仁之胜不仁也,犹水胜火。今之为仁者,犹以一杯水,救一车薪之火也;不熄,则谓之水不胜火,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。亦终必亡而已矣。”
译文

孟子说:“仁能够战胜不仁,就像水能够战胜火。如今实行仁德的人,就像拿一杯水来救一车木柴燃起的大火;灭不了火,就说水不能战胜火,这又助长了不仁之人的嚣张气焰,最后连他们已有的那点仁德也会丧失掉。”

注释

与:助,增加。

赏析

本章仍论仁之意义,要求君子发扬光大仁。

本章乃有感而发。战国之时,天下大乱,能守古道而行仁义者少,而行霸道、奸道者多,故天下君子有哀叹仁不胜不仁者。孟子分析说,仁本可胜不仁,犹水本可胜火。但因时代变故,为仁者少,为不仁者多,所以仁不能战胜不仁,就如杯水难救车薪之火。杯水车薪,自然是无济于事。但是长他人志气,灭自己威风,实际上是助纣为虐。

“仁之能胜不仁,必然之理也。但为之不力,则无以胜不仁,而人遂以为真不能胜,是我之所为有以深助于不仁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