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二卷·告子下·第十六节
孟子曰:“教亦多术矣,予不屑之教诲也者,是亦教诲之而已矣。”
孟子说:“教育的方法也有很多种呢,我认为不值得去教诲就不教诲他,这对他也是一种教诲呀。”
术:方法。
不屑:不值得,表示轻视。
本章论不教之教。弟子求教,而孟子不屑于教诲,这对弟子的刺激必然很大,很可能激发弟子发奋努力。
“不屑之教”的奥妙在于,我之所以不屑于教诲他,是让他羞愧而奋发向上。
因此,不屑于教诲只是不从正面讲道理而已,是从反面激发他的自尊心。这是教育心理学的实际运用。
主帅调兵遣将,有所谓激将法,亦与不教之教相似。
“不以其人为洁而拒绝之,所谓不屑之教诲也。其人若能感此,退自修省,则是亦我教诲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