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三卷·尽心上·第十二节
孟子曰:“以佚道使民,虽劳不怨。以生道杀民,虽死不怨杀者。”
孟子说:“本着让百姓安逸的原则去役使百姓,百姓虽然劳苦,但不会怨恨,本着让百姓生存的原则去杀人,被杀的人虽死,但不会怨恨杀他的人。”
人之天性,一在“生”,即活下去;二在“佚”,即安逸,活得好。为政之道,即在满足老百姓这两大要求。若不得已而役使百姓,则应以让百姓生活更安逸为目的,如大禹治水,即属此类;若不得已而要打仗,则应以让百姓活下去为目的,如武王伐纣,即属此类。劳役也罢,战争也罢,对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来说,都是不得已的选择,都是为了百姓,所以百姓并不怨恨他们。
本章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论述了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