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三卷·尽心上·第三十节
孟子曰:“尧舜,性之也;汤武,身之也;五霸,假之也。久假而不归,恶知其非有也。”
孟子说:“尧、舜实行仁义,是本性使然;汤、武实行仁义,是身体力行;五霸实行仁义,是假借名义。然而,长时间假借不还,怎么能知道他不是真的拥有了仁义呢?”
恶(wū):如何。
本章论行仁义。孟子认为,尧舜行仁,是出乎他们仁义的本性;商汤和周武王行仁,是因为他们自己亲身体验到了仁;而春秋五霸齐桓晋文之类用仁义,不过是假借仁义之名而行谋取霸权之实罢了。因此孟子多次批评五霸,认为他们是三王的罪人。但他同时又指出,五霸行仁义,虽是假借先王仁义之名,但因其久借不还,怎么会知道他们弄假成真而真的拥有了仁义呢?
孟子对五霸的评价比较复杂,可参见卷十二第七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