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秘书赠弘文馆诸校书
[唐代] 李商隐
清切曹司近玉除,比来秋兴复何如。
崇文馆里丹霜后,无限红梨忆校书。
注释

秘书:指秘书郎。据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,秘书省有秘书郎四员。又,门下省弘文馆有校书郎二人。诗作于会昌六年,时商隐官秘书省正字,故代作此诗。

《长安志》:“门下省在西内太极殿东廊左延明门东南,弘文馆在门下省东,聚天下书籍。”此处贴近太极殿,故云“近玉除(阶)”。

崇文馆:原为崇贤馆,上元二年改名,属东宫,亦有校书郎二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。弘文、崇文二馆均掌降校典籍,教授生徒,名亦相近,故易相混。

评析

《代秘书赠弘文馆诸校书》的作者是李商隐,被选入《全唐诗》的第五百四十卷第六十九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