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灵篇·八一
[明代] 陈继儒
家之富厚者,积田产以遗子孙,子孙未必能保;不如广积阴功,使天眷其德,或可少延。家之贫穷者,谋奔走以给衣食,衣食未必能充;何若自谋本业,知民生存勤,定当有济。
译文

家中富有的人,将积聚的田产留给子孙,但子孙未必能够保有;不如多作好事,使上天眷念其阴德,也许可使子孙福分延长。家中贫穷的人,想尽办法筹措衣食,衣食未必能够充足;不如努力于自己的职业,以知民生的根本在勤奋,也许多少会有所帮助。

赏析

遗物给子孙,不如遗德给子孙。“广积承德,使天眷其德,或可少延”者,正合佛法的因果之说。人生甚短,所见甚窄,积阴功泽及子孙,实是要子孙能承受其为善事的敦厚之心,如此自然不会胡作非为,而能保福分之长久了。

“一枝草一点露”,再穷的人只要肯勤奋工作,总是还能糊口的,只怕他如秋天的蓬草,到处不扎根,那么即使是一点露,它也承受不到。小草只要深根,总能活命,穷人而勤力于本业,在衣食上也是能过得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