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五十七章)
[周朝] 老子
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,吾何以知其然哉?以此: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故圣人云:「我无为,而民自化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。」
译文

以无为、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,以奇巧、诡秘的办法去用兵,以不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。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?根据就在于此:天下的禁忌越多,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;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,国家就越陷于混乱;人们的技巧越多,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;法令越是森严,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。所以有道的圣人说,我无为,人民就自我化育;我好静,人民就自然富足;我无欲,而人民就自然淳朴。

注释

正:此处指无为、清静之道。

奇:奇巧、诡秘。

取天下:治理天下。

以此:此,指下面一段文字。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。

忌讳:禁忌、避讳。

人:一本作「民」,一本作「朝」。

利器:锐利的武器。

人多伎巧:伎巧,指技巧,智巧。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。

奇物:邪事、奇事。

我无为,而民自化:自化,自我化育。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。

赏析

先说「以奇用兵」。《道德经》不是兵书,但其中不排除有关于军事方面的内容,这是我们在前面章节里已经说到的问题。例如本章讲「以奇用兵」,实际上讲的是军事问题。在老子的观念中,用兵是一种诡秘、奇诈的行为,因而在用兵时就要注意想奇法、设奇计、出奇谋,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。这表明,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的区别,即用兵要奇,治国要正。「以奇用兵」实际就是要变化莫测、神出鬼没。战争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,是国家政治无法正常运轨时不得已而采取的下策。老子反对战争,但战争却不可避免。因此,老子在《道德经》里就不能不提出自己的见解。这个「以奇用兵」之计,不是为昏君、暴君出谋划策,而是为弱者、为正义之师设想的。

再说第二层意思。老子说「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」这是老子对国计民生的具体思考。胡寄窗写道:「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,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,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」,「可见他们对工艺技巧的深恶痛绝。坚决反对工艺技巧是道家经济思想的特点。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,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,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。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。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,虽鄙视工艺,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。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。」「老子反对工艺技巧的这一观点,非常奇特,与战国各学派以及战国以后各封建时期的思想都迥然不同。这一观点本身不仅是消极落后,而且是反动的。」(《中国经济思想史》上,第211页)这种分析虽有其道理,但我们感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再作分辨。老子重视「无为」,重视「质朴」,重视「勤俭」,他反对工商的观点有其指导思想的原因,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。客观地讲,老子并不是笼统地、绝对地反对工商,他主要反对的是统治者借工商积敛财货,过奢侈豪华、醉生梦死的荒淫生活,并不反对老百姓求富,因为在本章中,老子说「我无事,而民自富」。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证据。笼统地讲老子反对工商业的发展,恐怕还要再找一些论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