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二十七章)
[周朝] 老子
善行,无辙迹;善言,无瑕谪;善数,不用筹策;善闭,无关楗而不可开;善结,无绳约而不可解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是谓袭明。故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智大迷。是谓要妙。
译文

善于行走的,不会留下辙迹;善于言谈的,不会发生病疵;善于计数的,用不着竹码子;善于关闭的,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;善于捆缚的,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。因此,圣人经常挽救人,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;经常善于物尽其用,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。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。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,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。不尊重自己的老师,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,虽然自以为聪明,其实是大大的糊涂。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。

注释

辙迹:轨迹,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。

善言: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。

瑕谪:过失、缺点、疵病。

数:计算。

筹策: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。

关楗:栓梢。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,即栓;有楗,即梢,是木制的。

绳约:绳索。约,指用绳捆物。

袭明:内藏智慧聪明。袭,覆盖之意。

资:取资、借鉴的意思

要妙:精要玄妙,深远奥秘。

评析

本章所讲的内容,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「无为而治」的原则,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,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。人无弃人,物无弃物,天下的善人不善人,善物不善物,都是有用处的。善者为师,恶者为资,一律加以善待,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,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,一方要劝勉他,诱导他,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。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,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。浮皮潦草、粗枝大叶;或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便沾沾自喜。自以为无所不通、无所不精,恃才傲气,都是不可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