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āo jí shè

高级社

基本信息
词 语: GJS
简 拼: ㄍㄠ ㄐ一ˊ ㄕㄜˋ
词 性: 名词
基本解释

1.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。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,规模较初级社大。特点是土地﹑耕畜﹑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,取消了土地报酬,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。1958年进一步发展为农村人民公社。

详细解释

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。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,规模较初级社大。特点是土地、耕畜、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,取消了土地报酬,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。1958年进一步发展为农村人民公社。 毛泽东 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》:“这些合作社,一般地是半社会主义的;但是其中也有少数发展成了社会主义的高级社。” 王达冕 《山南山北一家人》诗:“今年成立高级社,山南山北一家人。”